过年了 老人要小心这些危险

  春节前后老人发生意外比例都会大幅上升 法官提醒

  过年了 老人要小心这些危险

  眼瞅着年三十就要到了,家家户户都张罗忙活起来,特别是老人,终于能和儿女孙辈团圆,享受天伦之乐。但是,心情大好的同时,也要注意安全,每年春节前后,老人发生意外比例都会大幅上升。海淀法院结合实际案例,给大家提个醒儿,一定要提防一些危险,别给节日喜乐气氛蒙上阴影。

  案例 1  

  老人乘坐电梯摔伤

  谁来担责?

  这些天,大大小小的超市、商场都火热起来,老人是消费者中的主力军,结算处、电梯上、货架前……几乎哪哪都排起了长龙。人流如此密集,超商地形一般又比较复杂,一个不小心就容易发生意外。

  年过七旬的高老太,在家附近的超市购物,乘坐电梯时摔伤了,被送到医院急救。高老太认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起诉至法院,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、医疗辅助器具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万余元。

  超市辩称,高老太乘坐的电梯经过了检测,电梯口也贴了警示标语,标语提示老人乘坐电梯应有人陪同,禁止使用手推车。而且,事发后,超市立即停运了电梯,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。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,老人是被自己的购物车拽倒,事发时,她一手拉车,一手拿东西,没有手扶电梯。因此,老人自身存在过错,超市方不同意赔偿。

  法官现场勘验,发现超市电梯至入口需经过步行楼梯和一段斜坡,有一定距离。因此,如电梯处出现事故,超市工作人员赶至电梯处需一定时间。同时,根据监控反映,事发当日超市内顾客较多,在这种情况下,超市虽在电梯入口处张贴有警示标语,但张贴位置不明显,未能充分发挥提示作用。而且,针对使用购物车的顾客,特别是老人,未再进行人工提示或在电梯入口处设置阻拦设施等措施。据此,法院认定超市未尽到充分防护义务。同时,高老太年事已高,对自身安全也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。根据监控录像显示,高老太在乘坐电梯时两只手均拿有物品,仅用手肘部位搭扶在电梯上,并未握紧电梯扶手,自身存在过错。最后,法院认定高老太自担60%的责任。

  提醒

  三类危险应提防

  根据实际案例统计分析,三类超市隐患威胁着老年人的安全。

  头一个就是手扶电梯。由于手扶电梯速度较慢,所以人们乘坐时容易忽视它的危险。可一旦扶梯出现故障,或者超载急停,或者人员挤撞,如果没有抓紧扶手,很容易摔倒,非常危险。

  第二个隐患是超市光滑的地板。超市地板大多采用石料或复合地板,表面都很光滑,特别是节假日,人流量大,很容易泼洒上水、油、饮料,更加大了危险系数。

  拥挤的人流也是潜在的危险。老人本就腿脚不灵便,反应也慢,一旦挤伤或摔倒,容易造成骨折等严重后果。

  法官提醒相关经营单位,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超市、商场应该针对节日特点,加大防护保护力度,不能仅以一张“温馨提示”便免去对顾客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
  另外,老人到超市购物,自身也要注意安全,最好有年轻人陪伴,一次购物不要太多、时间不要太长,以降低意外风险。

  案例 2

  老人旅行途中过世

  导游之过?

  时尚的老年人如今是越来越多,春节出门旅游也成为很多老人的选择,不少子女也会为父母选择“银发团”、“夕阳红团”在外过年。据市二中院统计发现,老人报团旅游总体上比较安全,可一旦发生意外,老人死伤比例很高,也应该引起重视。

  朱先生和老伴儿老李报了某旅行社“精品夕阳红双卧11日游”,结果,在旅行途中朱先生因身体不适不幸去世。老李和女儿一起把旅行社诉到海淀法院。

  老李说,第一天旅游结束入住宾馆后,朱先生就感到不舒服,伴有恶心呕吐等情况,她多次与导游电话沟通,导游表示先吃速效救心丸,但迟迟未到场。后老李自行拨打120,急救车到达现场后,医生确认朱先生已经死亡。老李认为,丈夫病发后,导游没有提供任何帮助,旅行社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109万余元。旅行社认为公司没有违约行为,不同意老李一方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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